近日,省委教育工委公布了2023年辽宁省高校“校园先锋示范岗”名单,我校法学院刑事法党支部获评省高校“校园先锋示范岗”(集体),新闻与传播学院程丽红获评省高校“校园先锋示范岗”(个人)。全省共有50个基层党组织和50名党员入选。
学校党委将以入选为契机,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为牵动,以“校园先锋工程”为载体,组织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开展“一访二联三谈”和“亮身份、树形象、作贡献”活动,紧扣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立足本职岗位,勇当校园先锋,在奋力开创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中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汇智聚力。
辽宁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党支部突出党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以法治建设为重点,以科研创新为支撑,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建与教学科研工作深度融合,赋能高质量发展。支部先后入选省级、校级“校园先锋岗”(集体)。支部书记获评校级“校园先锋岗”(个人),在全省高校“五个一百”活动评选中入选“百名先锋话使命”名单,相关事迹被“辽宁日报”宣传报道。一是示范引领躬耕科研创新。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示范效应,带动党员教师坚守教书育人一线,投身法学科研创新工作,让党建与教学科研深融共进。五年来,支部党员教师主持国家级、省级社科基金等项目13项,多门课程入选省本科一流课程,获评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辽宁法治论坛一等奖等荣誉多项。二是建言献策助力法治建设。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提出关于减刑、文明行为促进机制等专家资政建议获省级批示。党员教师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工作,主持《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辽宁省校园欺凌防治条例》等文件起草。三是服务社会推动振兴发展。发挥专业特色优势,以服务社会为落脚点,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多位党员教师担任全国、全省各法学研究会重要职务,为全省各级司法机关、政府机关开展法治讲座、法律业务授课等法治培训,有效提升辽宁大学法学的学术影响力,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
辽宁大学程丽红事迹材料
程丽红,女,中共党员,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二级教授,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辽宁特聘教授、辽宁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辽宁省“兴辽英才”教学名师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一是立德树人,以实际行动践行教育初心。她忠实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用信仰引领学生、用知识武装学生、用精神鼓舞学生,在教学科研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本硕博三个层次学生开设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思想等课程10余门,主讲省一流本科课程。每年为1名大学生提供助学金,助力学子成长;与建昌4名儿童结对子,常年捐资助学。二是深耕科研,以突出成果打造学术品牌。她发挥学术专长,贡献党员力量,长期致力于清代新闻传播史及媒介文化研究,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5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多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多项课题。先后荣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是立足本职,以专业优势服务强省建设。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事咨政与社会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智库优势,组织承办“首批全省基层宣传干部培训班”等专题培训10余场,向省、市政府部门提供咨询报告和内参,助力省内多家新闻学专业获得国家一流专业,以及国家一流课程。作为省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负责人,组建跨学科团队,多角度策划中华经典的海外传播活动,为辽宁省文化发展、经典传承贡献力量。